当初写这篇文章时,正值乔布斯行将就木、而乔布斯精神却如日中天之时,公司也写掀起了一股向“乔布斯精神”学习的浪潮。本人向来是个反动人物,于是趁此机会唱了一曲反调。
可能大家不知道当时是如何疯狂地推崇乔布斯——在社会上形成一股潮流,甚至将他神化!即使如今心平气和地再看这篇文章,也能理解当初为何如此偏激!
苹果(Apple Inc.)红了,所以乔布斯(Steve Paul Jobs)火了,或者说乔布斯红了,所以苹果火了,反正,不是名牌效应,就是名人效应。常言道:人怕出名猪怕壮,而如今,恐怕是人要出名猪要壮!今天,我就从反面的眼光来说说乔布斯如何出名、苹果如何壮。
在大家的眼里,乔布斯是个“神”,是他把一个濒临倒闭的“苹果”拉扯成今天如此滋润饱满的“苹果”,更重要的是,他让苹果变得不是苹果,而是一种精神。如今,满世界都有苹果,满世界都是精神——他们桀骜不驯,是创新者,是音乐家,是艺术家……
正所谓,众人抬柴火焰高。全世界有无数的创新者都向乔布斯学习,学习他的创新精神、研究他的战略思维。乔布斯被抬举成了一个神,于是,他带动全世界的人也长了不少“神”气——拿着iPhone打电话很神气、拿着iPad玩游戏很神气,拿着iMac搞艺术很神气……
可是,我最终还是觉得到了中国的“苹果”总有一些美中不足,可能是水土不服——美国的苹果到了中国,终究是少了一点“神”,却多了一份“气”。所以,提倡大家多学习乔布斯的“神”。
想来,360公司董事长周鸿祎是最推行向乔布斯学习的,在他写的一篇文章《怎样学习乔布斯》中就说到:不是要成为第二个乔布斯,而是要学习他的思维模式。
我本愚笨,看不出其中的道理来,心想,既然要学习乔布斯的思维模式,又不要成为第二个他,如何能做到?我甚至都不知道如何去分辨两个人之间的区别了。我只知道,乔布斯之所以是乔布斯,是因为他具有乔布斯的思维模式,而不是具有马克思的思想。那些追逐马克思的人们,被称作马克思主义者,或者,我们应该把向乔布斯学习的人们称作乔布斯思维者,但绝不是第二个乔布斯!可是,从乔布斯到乔布斯思维者,没有创新吧?另外,我们既然要创新,为什么又要跟着一个人的思维模式去行事呢?恐怕,模仿和创新不是一丘之貉吧!
所以,我斗胆说一句:一定要创新,但不一定要向乔布斯学习。
后来,我看到了驱动乔布斯的七项法则。真不知这七项法则有没有经历过“创新”,只道是这其中的每一项法则都曾经有很多人说过,只不过很多人没有做过。如果,连法则都是一成不变的话,从何谈创新?勉强能说是创造。
在继续研究乔布斯的创新前,我们先来学习创新与创造的区别:创新是以新思维、新发明和新描述为特征的一种概念化过程,而创造只是指将两个以上概念或事物按一定方式联系起来,以达到某种目的行为。
搞清楚创造与创新后,才发现苹果本身就是苹果,和其它手机、电脑一样,都是一类被创造出来的电子产品。如果一定要说有创新的内容,那么这创新肯定不是在苹果本身,而是在其他地方,比如乔布斯给苹果赋予的“精神”:在宣传中,他们极力吹捧IMac是DJ们的首选,却绝口不提IMac兼容性差——对,它其实就是一个专业处理图片和视频的机器。如果说“功能简单、价格昂贵”也是一种创新,未免有些太不“新鲜”了,因为“奢侈品”处处可见,不多这一个苹果。
所以,我斗胆再说一句:处处有创新,但不一定处处是苹果。
虽然我眼中的苹果仅仅是种“创造品”,但乔布斯不把苹果当“苹果”,却提炼出一种可以脱离“苹果”的精神境界,让全世界都为这种“精神”而疯狂——确实是最大的创新。
暂且放下乔布斯创造出来的苹果不谈,来品一品他创新出来的“精神”。
乔布斯的创新——狂。在他的吹捧者的嘴里展现得淋漓尽致:有了乔布斯的创新,苹果改变了世界……没有乔布斯的世界将变得黯淡无光——破天荒的,我相信“英雄造就时势”用在乔布斯身上真是恰当不过了。
乔布斯的创新——诱。当我们拿到iPhone或者iPad,那满腔的欣喜恐怕是多少台iMac都装不下、多少台iPhone都说不完的,因为它们的设计和做工确实很好,但这称不上是产品的创新,只能算是工艺上做了改良,他的“创新”表现在精神上:在地铁里占个座,然后拿着iPad看图片、视频,玩小游戏,着实让人入迷,能不被“诱”么?
乔布斯的创新——毒。这的确是创新出来的精神,因为他和以往的精神完全不一样。比如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等等,无一不让社会走向了进步和辉煌,而乔布斯创新出来的精神呢?让富士康跳楼事件频刷新高,让某些人卖器官来换iPhone……
所有这些,我认为,都可以用来证明“苹果”——这些世界上最便宜的电话、电脑都是创新的吧。于是:若真要冤枉苹果没有一点创新的理念融在其中,恐怕我会打自己耳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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